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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研究|关于陕西打造千亿级氢能产业集群的解读

JIAXUAN LAWYER 稼轩律师
2024-08-28

✎  第689篇 原创

文 稼轩能源中心 蒋瑞雪 张丽丽

预计预览时间:14分钟


陕西省能源局报道,2021年7月,陕西筛选出了6大支柱、14个重点产业领域的23条重点产业链,氢能产业链是其中之一。目前,陕西正在加快编制氢能产业规划,制定氢能三年行动方案。陕西氢能产业的发展目标是打造千亿级规模的氢能产业集群,集群立足氢燃料、氢原料两条应用技术路线,以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攻方向,重点打造氢能重卡运力平台,推动重卡物流、氢能冶炼等应用场景示范,形成大西安氢能科研及装备制造中心和榆林、渭南氢能供应中心。


陕西是能源大省,省内有以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为代表的众多高校、科研机构,还有陕汽集团、法士特集团等国内领先的制造力量,具备发展氢能产业集群的良好基础。但是,氢能产业是高新技术密集型蓝海领域,发展氢能产业,目前还存在技术标准缺失、制造成本偏高、同质发展严重等问题。本文拟从陕西氢能产业规划目标的提出背景、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入手,就陕西如何在“法治”背景下依法推进氢能产业规划落地,展开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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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陕西打造氢能产业集群的必要性


1.1 氢能产业是能源结构转型的重要方式


氢是宇宙中分布最广泛的物质,构成宇宙质量的75%,氢可以从水中提取,如把海水中的氢全部提取出来,将是地球上所有化石燃料热量的9000倍。氢是世界上已知的密度最小的气体,具有密度特别小、液化温度低、扩散速度快、质量能量密度特别高等特点,其燃烧热值达到142.4MJ/kg,是汽油的3倍、酒精的3.9倍、焦炭的4.5倍。同时,氢的燃烧产物是水,对环境不产生任何污染。


氢能是以氢元素为能量载体的清洁可再生能源,被誉为“21世纪的终极能源”。氢能产业指氢气从生产到下游应用的全过程产业,也即氢能产业链,核心环节包括制氢(电解水制氢、工业副产氢等)、储氢、运氢、加氢(加氢站加氢)、转化(燃料电池)、应用(汽车、供热等)。


上世纪70年代,西方学者提出,氢能产业最终将广泛渗透到传统能源的方方面面并最终取代传统能源,形成全新的“氢经济”。“氢经济”是以氢能为基础能源的经济结构设想,其目标是取代现在的石油经济体系,实现人类社会能源结构“生物质—煤—石油天然气—氢”的历史发展。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环境变化加剧,人们对化石能源大量使用引发环境污染以及化石资源枯竭表达出更多的担忧,追求一种基于清洁无碳能源的经济结构体系,成为人类共识。氢经济是氢能产业的未来,逐步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同。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相关国际组织都对氢能产业给予了很大重视,进行了大量宏观战略研究,制定了长期研发计划,并投入巨资进行氢能相关技术研发。


我国政策层面确定氢能产业始于2006年。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所确定的发展重点中,“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被列为国家重点发展的一种先进能源技术。不过,当时还主要停留在科学研究层面。直到2012年国务院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和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能源发展战略行动(2014—2020年)》,国家才正式将“氢能与燃料电池”作为能源科技创新战略的一个方向。国家统计局在2019年11月份印制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里,要求“氢气和煤炭、天然气、原油、电力、生物燃料”一起纳入2020年能源统计,可以看做是我国氢气作为能源的起点。2020年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氢能相关政策,使我国氢能产业发展政策框架进一步完善。


总体而言,氢能产业是能源结构、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方式。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氢能产业发展承担的战略意义不言而喻。对于中国氢能产业的发展前景,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干勇认为:未来氢在我国终端能源体系中占比至少10%,氢能与电力协同互补,将会成为我国终端能源体系的消费主体。


1.2 发展氢能产业是陕西能源结构转型的谋局之举


陕西是能源大省,省内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传统化石能源储量丰富,探明的能源保有储量均位居全国前列。但是,陕西能源消费长期以煤炭为主、石油为辅,相应的能源布局始终未改变,由此导致陕西能源结构不合理、能源效率低、环境污染重、高耗能行业对节能降耗带来较大压力等问题沉疴已久[1]。自2020年以来,陕西加大煤炭、石油等传统能源行业的能耗控制,但规上工业中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8803.75万吨标准煤仍占规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84.0%[2]


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1”正式施行。作为“双碳”战略的顶层设计,该文件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标、减碳路径措施及相关配套措施,并将通过各领域政策提供系统支撑。文件要求:(1)化石能源将受到严格控制。“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石油消费“十五五”时期进入峰值平台期。(2)鼓励非化石能源消费。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3)发展清洁能源。加强氢能生产、储存、应用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和规模化应用。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


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目标逐步清晰,陕西布局氢能产业,加快能源结构转型,必须提上日程。截止目前,北京、河北、山东等多个省份出台了专项氢能整体产业发展政策,广东、重庆、浙江、河南出台了氢燃料汽车细分领域专项政策。其他多数省份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能源发展、全省“十四五”规划等不同方向纳入氢能相关发展规划[3]。陕西省已将氢能纳入发展规划,但专门针对氢能产业的规划还没有正式发布。



2. 陕西打造氢能产业集群的三大优势


2.1 科教优势


陕西是全国重要的科研院所分布地之一,省内高等院校超过400所,科研院所超过100所,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近30万人,科教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在氢能技术研发领域,西安交通大学动力工程多相流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国内最早开展光催化分解水制氢的研究单位之一,经过20多年的研究,形成了太阳能光催化制氢的多相流能质传输集储与转化理论及方法,取得了国际领先的系列研究成果,开发了多类高效低成本制氢光催化剂与光催化反应体系,构建了国际首套直接太阳能光催化制氢规模化示范系统。西北工业大学等院校也在光催化制氢、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及系统方面有创新技术积累。


2.2 资源优势


陕西榆林作为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和新能源示范城市,拥有丰富的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是“灰氢”、“蓝氢”最关键的生产原料。“灰氢”制造成本低、技术工艺成熟,榆林地区氢产量至少可达180万吨/年,其中年产5000万吨的兰炭尾气含氢量130万吨以上,化工副产氢20万吨以上,利用弃风(光)电电解煤矿疏干水可制备氢30万吨[4]。相比传统的高压气态储氢以及低温液态储氢,固态储氢可以达到高体积储氢密度和更好的安全性,是未来储氢的重要发展方向。榆林原镁产能占全球的40%,发展镁基固态储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2.3 企业优势


国家能源集团、国电投集团、中石油、中石化等中央企业,陕煤集团、延长集团等陕西本土能源企业,都在氢能产业上有所布局,为陕西氢能产业奠定行业基础。如延长石油旗下江苏延长桑莱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拥有完整、可控、先进的电堆制造技术;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出了氢燃料电池用铂催化剂;法士特集团掌握氢燃料电池车电驱系统的制造工序;国家电投集团榆林新能源公司的“氢腾”百千瓦级氢燃料电池电堆拥有材料级全自主化技术,已步入产业化推广实施阶段。


早在2019年,榆林市便提出发展氢能产业的目标。总投资1.36亿元的榆林科创新城绿色零碳智慧能源站项目,是西安交通大学管晓宏院士团队与中核集团合作开展的全国首个基于氢能的零碳园区“环保—经济”双示范项目。榆横工业区引进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入驻氢能产业园,该公司的一期项目投资近5亿元,临近中石油兰州石化乙烷制乙烯项目,主要用于制氢、储氢、运氢基地以及装备制造基地。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年产4万吨的兰石化PSA尾气回收制氢基地,2套1000m³/h水电解制氢基地,16000m³氢气储运集散基地以及储氢基地和氢气充装基地,园区外配套建设陕西省首座1000公斤加氢站,为榆林市首批49吨氢燃料电池重卡示范应用。


综上所述,科教、资源、行业是陕西发展氢能产业的三大有力支撑。



3. 依法打造陕西氢能产业集群的“124”建议


3.1 一个指导思想: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依法推进氢能产业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5],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改革与法治关系的重要论述。陕西打造氢能产业集群,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在法治轨道上打造氢能产业集群。


“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能源国家战略的定位。陕西打造氢能产业集群,需同步进行能源消费、能源供给、能源技术、能源体制四个领域的革命,加强国际合作的一个合作。将党对能源战略的部署落实到到规划发展的具体工作中,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科学控制化石能源的消费总量和结构,鼓励氢能及风电、太阳能等优质清洁能力的消费,改革能源供给的类型、结构、比例,加大氢能技术研发投入,以市场化为方向,打通“产学研用”通道。


“我们要解决好工业文明带来的矛盾,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标,实现世界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6]氢能产业发展是否成功,要以其是否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清洁高效能源的期待,是否真正有利于人民群众获取干净的空气、水、土地等自然资源环境为评价标准,不可在氢能产业规划中重蹈覆辙。


总体而言,陕西打造氢能产业集群,直接原因是国家能源战略转型,根本原因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发展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关于中国社会发展内在矛盾和中国法治建设基本规律的深刻把握,依法推进氢能产业集群,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思想,统筹协调转型中的矛盾关系。


3.2 两个方向:技术研发+产业孵化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对我国氢能产业发展的部署有两点内容:一是加强氢能生产、储存、应用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和规模化应用,二是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


氢能可通过多种方式制取,是可循环、可持续利用的“二次能源”甚至“三次能源”。根据制取路径的不同,氢能一般分为“灰氢”、“蓝氢”和“绿氢”。“灰氢”、“蓝氢”都是以化石能源为原料,通过蒸汽甲烷重整(SMR)或自热重整(ATR)等方法制造氢气。由于“蓝氢”使用了碳捕捉、利用与储存(CCUS)等先进技术,相对于“灰氢”,“蓝氢”的碳排放强度较低。“绿氢”是通过使用再生能源(太阳能、风能、核能等)制造氢气,如风力发电产生的电解水制氢。“绿氢”的生产过程完全没有碳排放,是氢能的理想形态。此外,还有“青氢”和“粉氢”之说。“青氢”是指熔融的金属与天然气热解,得到氢气和副产物固体碳,由于副产物碳以固体形式存在,不需要额外的碳捕集装置,因此被认为介于“蓝氢”和“绿氢”之间;“粉氢”是指利用核能发电再电解水得到的氢气是由可再生能源产生。目前,受限于技术及制造成本,市场上的氢能大部分为“灰氢”,“绿氢”规模化利用需要的技术支撑还未彻底攻克。


氢能产业作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有着极高的技术要求,在已经成熟的技术领域,我国氢能产业链的一些关键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也还有一些差距。从全球范围氢能专利布局来看,大量核心专利掌握在美国、日本等国家手中,我国尚未成为主导国际氢能发展的技术来源方。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燃料电池技术发展、氢能产业装备制造等方面相对落后。关键零部件主要依靠进口,燃料电池的关键材料包括催化剂、质子交换膜以及炭纸等材料大都采用进口材料;关键组件制备工艺亟需提升,膜电极、空压机、双极板、氢循环泵等和国外存在较大差距;氢能技术标准中关于氢品质、储运、加氢站和安全标准的内容较少,难以满足国际技术通则以系统为实验对象的要求;高精度氢气品质检测和高灵敏度氢气泄露等重要测试装备欠缺,权威检测认证机构仍未形成。


我国目前已经有一定的氢气产业,但尚未形成完整的“制储输用”产业链条。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12—2020年,我国氢气年产量从1600万吨增加到2500万吨,是世界第一大产氢国家。其中,中国石化和国家能源集团是国内氢气产量最大的两家企业。2020年,中国石化氢气年生产量达350万吨,占全国氢气产量的14%;国家能源集团年生产400万吨,占氢气总体产量的16%。此外,2020年,我国金属储氢材料产销量已超过日本,成为世界最大储氢材料产销国。但是,目前2500万吨氢气产量中,仅有1%左右作为能源使用。


当前我国各地氢能发展方向基本局限在燃料电池汽车领域,示范应用主要以公交车为主要应用场景的交通领域,对于燃料电池技术路线更具优势的中重型卡车的示范运营很少真正开展,脱碳真正困难、需要“氢能”的领域,如化工、冶炼、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分布式发电、热电联供等领域进展缓慢。我国氢能产业整体还处于初级阶段。


总体而言,技术+市场是氢能产业发展的两个端口,先进技术支撑“制储输用”产业链条,氢能产业市场反哺技术研发投入。陕西氢能产业集群的的规划发展,立足于打通“产学研用”通道,将重卡物流、氢能冶炼作为主攻方向,是把握住氢能产业真正发展的明智决策,对我国氢能产业链条发展有薄弱环节的补强作用。


3.3 四组关系:围绕政府与市场的四个问题


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经济体制的核心问题。陕西氢能产业集群的打造,是国家能源战略推动下的“自上而下”的转型举措。陕西虽然具备发展氢能产业的三大优势,但在氢能产业利润薄弱、市场现有空间有限的情况下,企业主动全力发展氢能的热情受限。在政府积极主动、市场相对被动的情况下,打造氢能产业集群首先得解决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平衡问题。


关于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认为,“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是从总体上讲的,不能盲目绝对讲市场起决定性作用,而是既要使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些带有战略性的能源资源,政府要牢牢掌控,但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去做。”[7]。能源转型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平衡,可以归纳为:政府掌舵,市场撑船。具体到陕西氢能产业规划,以下四组关系,涉及技术研发和产业孵化的重点问题,需予以关注。


3.3.1 正确看待技术布局与产业培育的比重关系


技术是氢能产业的生命源,没有科学技术的支撑,就谈不上氢能产业链的培育发展。技术研发要遵循科学规律,基础技术研发时间长、直接经济效益低,对产业培育的直接促动作用不明显;应用技术研发时间短、见效快,直接解决产业培育的专门问题,经济效益明显。自2020年中美贸易战以来,美国发动了对中国前所未有的“卡脖子工程”,因为基础科学研究导致的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已经对我国传统能源行业造成不利影响。氢能产业培育中不可再短视,要根据产业需求设计好技术战略和技术路标规划,不仅要重视对应用技术研发,也要加强基础技术创新投入。


在我国氢能技术研发的布局中,存在“重下游轻上中游”的做法。根据氢能产业链条的上中下游,氢能技术相应分为三类,上游产业的制氢技术,中游产业的储氢技术,下游产业的加氢站技术、燃料电池技术。2018—2020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启动实施“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科技部通过该重点专项部署了27个氢能研发项目,对氢能技术研发给予重点扶持,其中下游产业的燃料电池技术有14个,加氢站技术类2个,下游应用型技术占比59.3%。上游产业的制氢技术类5个,占比18.5%;中游产业的储氢技术类6个,占比22.2%。2021年,科技部对这一做法进行了纠正。在《关于对“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等18个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的通知》中,重点专项研发项目在燃料电池技术类、制氢技术类和储氢技术类的分布比例各为32%,上中下游产业的技术需求均衡满足。


陕西氢能产业集群的打造,需在加氢站技术类、燃料电池技术类、制氢技术类和储氢技术类研发上,有的放矢,平衡上中下游产业关系,关注经济效益明显的应用技术,也要在基础技术上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项目引导,只有这样,才可能打造出良性的“制储输用”全链条。


3.3.2 创造传统化石能源与氢能产业和谐共生的空间


虽然氢能被誉为化石能源的“终结者”,但受限于技术壁垒、制造成本、市场习惯等原因,氢能产业短时期内不能完全取代化石能源。从制氢技术路线考虑,氢能与化石能源在短时期内,是可以共存共生的。目前“绿氢”技术尚不具备真正的成本竞争压力,暂不能主导市场,市场上成熟的“灰氢”技术和比较成熟的“蓝氢”技术,都是以石油、天然气、煤炭等化石能源为原料,其中,煤制氢路线占我国制氢技术的60%以上。陕西省化石能源丰富,传统化石能源企业可成为氢能产业的受益者。


氢能本身是清洁污染能源,氢加二氧化碳可生产合成甲烷、甲醇等燃料,生物质制氢与CCUS技术结合可生产负碳氢气,氢气在化石能源产业链条中,有非常多的运用空间,可帮助传统化石能源企业“工业脱碳”。在冶炼行业,氢冶金是工业脱碳的重要方向。氢冶金是用氢替换煤和焦炭作为高热燃料和炼铁还原剂,使炼铁工序大幅减少碳排放,被称为“无碳炼铁”。2019年,中国宝武集团、中核集团与清华大学签订核制氢与氢炼铁耦合项目,2020年河钢集团启动建设“全球首例富氢气体直接还原示范工程”,是氢能与传统能源产业合作的成功案例,可为陕西传统化石能源与氢能的共生发展提供经验借鉴。


3.3.3 准确划分政府监管与企业主体责任


陕西各级政府无疑是氢能产业集群规划发展的领导者,但同时,对于氢能企业以及产业链条而言,地方政府还必须是服务者。


地方政府要履行监管职能,但不可干预企业自主经营,地方政府的工作重心是打造公平、平等的市场环境,完善氢能领域的财政、税收、投融资政策,吸引更多的企业投资氢能产业,建立富有活力的氢能投资市场,帮助氢能产业尽快与传统化石能源企业合作共赢,扶持陕西氢能企业更好的参与全国氢能市场的合作竞争。积极总结风力、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产业规划发展暴露的问题,尽可能保证氢能产业政策的前瞻性、系统性、稳定性,对于仅考虑短期目标、缺少长远战略追求的短视政策,应尽量避免。


“服务型政府”不是“放任型政府”,对氢能企业在人权、环境等方面的高层次社会责任的履行效果,地方政府切不可“唯政绩观”,将此类责任划入企业主体责任的范畴。氢气虽无毒,但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氢气和氟气、氯气、氧气、一氧化碳以及空气混合均有爆炸的危险,其中,氢气与氟气的混合物在低温和黑暗环境就能发生自发性爆炸,与氯气的混合体积比为1:1时,在光照下也可爆炸。氢气由于无色无味,燃烧时火焰是透明的,因此其存在不易被感官发现。液氢外溢并突然大面积蒸发还会造成环境缺氧,并有可能和空气一起形成爆炸混合物,引发燃烧爆炸事故。目前,氢气及化学品、氢燃料电池等相关产品都已被纳入危险化学品名录,氢能的生产、制造、储存、运输、罐装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因此,地方政府对氢能企业在安全、质量、环境等方面的合规监管,不可放松。


3.3.4 做到政策与法律、规范的互联互动


2020年12月,国务院发布《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对我国十八大以来能源领域的改革成就进行了总结阐述。我国2019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15.3%,提前完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的目标,2019年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8.1%,超过了2020年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十八大以来,中国能源转型取得优秀成绩,离不开这一阶段政策和法律的共同作用。这一时期,我国制定完善《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大气污染法》等基本法律规范,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科技部等部委及时制定颁行了矿业权流转、电力油气官网运营、原油动态管理、碳排放权交易、合同能源管理、光伏发电补贴等领域的大量政策。总结这一时期处理法律和政策关系的经验,一方面是“发挥政策与法律的各自优势,促进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互联互动”[8]另一方面是坚持“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9],政策先行,政策成熟后通过法定程序使其上升为法律,法律保障政策有效实施。


陕西氢能产业集群的规划发展,要遵循政策与法律互联互动的经验。我国目前还没有氢能的专门立法,世界范围内,美国、澳大利亚、德国、法国等国家的氢能立法也处于探索阶段,因此,氢能产业立法出台之前,氢能只能在现有能源法律体系内寻找适用依据。现阶段,《可再生能源法》是氢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的基本法律,但该法的原则性较强,对项目审批手续、项目用地、环境安全评价等具体环节缺少指导。陕西氢能产业的法律保障,得先出台政策,待严谨性得到实践验证后,再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用法律的权威性、稳定性为陕西氢能产业发展提供长期保障。


陕西氢能产业政策框架的完善,在充分学习借鉴兄弟省份经验的基础上,也应立足陕西省情、榆林市情。总体而言,氢能产业政策既要包括氢能产业规划的宏观布局,也要有“制储输用”产业链条的核心环节,能在引领技术创新和激励产业孵化两个端口同时发力。技术研发端口,氢能技术经济价值评估方法与流程,氢能技术研发支持重点,氢能支持项目申报流程和评价方法,氢能技术成果转化的财政支持,需加快出台;产业孵化端口,氢能项目审批手续及职能部门,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氢能技术安全、应用、检测的行业标准,氢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标准,氢能产业链关键零部件关税减免,氢能产业的财政补贴与金融扶持政策等,也需进一步完善。



4. 小结


有报道称,截止日前,全国超2/3的省份发布了氢能相关产业规划,超过1/3的中央企业已经布局氢能。陕西作为能源大省,具有发展氢能产业的科教、资源、行业优势。本文是关于陕西打造千亿级氢能产业集群目标的初步思考,内容尚粗燥,以期抛砖引玉,得到同行的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参见陕西省人民政府2018年发布的《陕西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研究》。

[2]参见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发布的《2020年陕西省能源产业运行分析》。

[3]刘俊伶:《多地发布氢能发展规划 北上资金加仓概念股》,https://finance.ifeng.com/c/8CAGFmd1K8m。

[4]参见《榆林氢能产业发展或将列入陕西十四五发展规划》https://www.gg-fc.com/art-39575.html。

[5]习近平:《论全面坚持依法治国》,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39页。

[6]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525页。

[7]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3月14日),载《人民日报》2014年3月15日。

[8]《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9]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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